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贡献农垦力量的措施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近日,农业农村部启动了一项重要行动,旨在提高农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的产量,并加强农垦社会化服务。该行动被称为“农垦大面积增产行动”和“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化”行动(简称“两个行动”)。农业农村部农垦局的负责人就这一行动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这两项行动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粮食安全和耕地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农垦作为国有农业经济的支柱,拥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是实施这两项行动的理想主体。行动的目的是通过提高农田单产水平,带动地方提高粮食产量,为实现新一轮粮食增产千亿公斤目标奠定基础。

“两个行动”的主要目标是稳定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通过创建高产示范区、加快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企业管理服务能力等措施,力争在3-5年内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并向地方提供社会化服务,带动地方粮食增产。到2030年,主要农作物的产量将大规模提高,面向地方的社会化服务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

“两个行动”还将建设一批农垦社会化服务示范点,制定服务标准,培育服务品牌,壮大集体经济组织。这将有助于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效率。

针对农作物和耕作方式的差异,我们致力于完善农作物生产技术规程和农机操作技术标准,推动农业一体化进程。借助技术和农业投入的双重驱动,我们努力推动大宗生产物资的集中采购与统一供应,确保物资质量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我们注重加强订单生产和合同收购制度的实施,以此延伸农产品的产业链。

“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的核心策略包括:构建农垦社会化服务集群。我们积极支持创建专业的农业服务公司,并在地方设立区域性的农业服务中心,鼓励农民工建立社会服务组织。我们还要充分发挥农垦产业联盟的桥梁作用,促进垦区间、跨地区的合作与联动。建立共赢的利益联动机制。通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合作,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如订单获取、保障分红、二次返利、股权合作和招工等,确保各方的利益共享。我们注重服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的完善到内部规章的规范,再到财务管理的严格,我们都要逐步建立一系列的服务管理机制。我们鼓励达到一定规模的农垦社会化服务单位主导制定社会化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探索建立标准化的服务群体和服务主体名录。我们以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通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集中连片经营,我们帮助村集体规范土地承包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共同建设公益事业,培育新风正气,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我们还支持农垦与地方、农场及周边乡镇创新土地复垦合作机制,共同建设示范基地、组建专家团队、规划区域发展并管理产业集群。

关于下一步的服务重点和推广方式,我们将主要推广“六大服务形式”和“五个典型模式”。在“六种服务形式”中,我们将积极承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单链托管服务、产前产后综合服务、信息对接服务和金融保险担保服务。而“五个典型模式”则包括农业服务公司模式、村企合作模式、联盟模式、龙头企业带头模式和党建领导模式。

为确保“两个行动”取得实效,我们将付出以下努力: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其次是注重创新,不断探索适应地方特点的服务模式与机制;再次是强化服务监管,保障服务质量与效益;最后是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为持续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撑。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能够进一步提高农垦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按照部厅局的主导、省总负责制的框架以及垦区农场的实施原则,部农垦局与中国农垦经济发展局中心联合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以统筹推进两大行动。

在土地复垦方面,我们强调联动的重要性。各地的农业农村部门需发挥桥梁作用,打通地方与农垦企业的沟通渠道,构建一种全新的工作模式——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组织指导、农垦与地方紧密合作。我们鼓励有条件的村镇、县发展垦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打造示范模式,推动垦区农业的全面发展。

政策支持是我们工作的另一重要支柱。农业农村部在制定政策和安排项目时,将加强统筹规划,确保垦区和农场享有平等权益。我们将加大项目资金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向高标准农田转化,落实农垦社会化服务主体设施用地政策。我们还将为农垦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政策支持和农机购置补贴,引导金融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为农业生产委托的粮食作物提供全额保险。

宣传引导也是我们不可忽视的一环。我们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和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两大行动的意义、目标和任务。我们将及时总结和分享行动中的好经验、做法和模式,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凝聚多方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这样的宣传攻势,我们相信能够进一步推动垦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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